Copyright © www.selectshand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来源: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03-04 09:52:16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6年度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和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和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立项指南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地方标准制定相关部署要求,优化地方标准结构,提升地方标准立项质量,加快构建高水平的标准体系,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范围
(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现阶段,地方标准应严格限定在种养殖、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特色城乡治理、文化保护范围内。同时,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一是超出“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范围的;二是同一标准化对象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三是涉及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的项目;四是涉及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及经营主体评估评价等方面的项目;五是仅用于约束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内部工作要求、管理规范的;六是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市场准入和退出,影响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七是《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及其动态调整过程中规定的不予立项的情形。
(二)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紧扣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能源等19条标志性产业链、67条重点产业链建设,发挥标准在产业稳链中的作用,开展产业链标准化研究,构建与产业链相适配的标准体系,形成重点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
二、申报流程
(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省行业主管部门、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交的与本部门、本行业相关的地方标准立项建议进行论证评估,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可委托本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评估。对符合地方标准制修订要求的,向省市场监管局申报。省市场监管局将定期汇总和组织论证,分批次下达项目计划。
(二)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管理机制,19条标志性产业链、67条重点产业链涉及的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根据产业需求导向和标准体系协调统一原则,对各部门、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社会团体和科研机构等提出的标准体系建设项目初审后,推荐至省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省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项目计划,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编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审定后联合印发实施。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地方标准申请材料可在“山东省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下载(http://dzzz.amr.shandong.gov.cn:8085/bzhsite/view/);地方标准技术内容如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2.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项目。山东省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建设申请书(附件)。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1.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地方标准通过“山东省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地方标准管理”全年在线申报。对于为保障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及时出台相关地方标准的,可以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予以快速立项。
2.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省行业主管部门请于3月31日前将推荐项目申请书发送至 yaoyu@shandong.cn。
四、有关事项
(一)严把标准项目质量水平。省行业主管部门、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认真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制定地方标准需求,对征集的项目进行遴选和评估,择优申报。杜绝与《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不相符的地方标准立项。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转变地方标准化工作理念,发挥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标准化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
(二)严格标准项目制定周期。地方标准项目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超期系统将自动冻结。无法按时完成的,省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向省市场监管局书面延期申请,延长时限不超过6个月,最多延期一次。研制过程中受政策调整,被列入《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及其动态调整过程中规定的不予立项地方标准项目计划自动终止。
(三)强化标准实施应用。牢固“标准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的理念,按照“谁提出,谁组织实施;谁归口,谁宣贯推广”的原则,强化标准实施应用责任。省行业主管部门应明确拟采取的配套措施,推动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地方标准实施后的评估、复审和政策措施引用等工作,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博嵛、姚宇;
联系电话:0531-51792372;2373;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