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类

来源: 2026-03-26 14:54:54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一、大学生生活、租房补助

(责任科室:人才服务室,电话:8197098)

政策内容:对自2022年7月起,首次到我县各类企业(含中央和省属驻滨企业)和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就业或自主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并在我县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自2022年12月起,首次到我县各类企业(同上),并在我县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大专生及中专生。考核认定连续 3 年发放生活补贴。

服务对象:中专、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大学生。

补贴标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特级技师每人每月6500元(其中市级5000 元、县级15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每人每月3000元(其中市级2000 元、县级1000元),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市级500元、县级500元),全日制专科生每人每月500元,中专生每人每月300元。其中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大学综合排名(QS、THE、USENEWS)前200的提高50%。

办理流程:本科及以上学历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领人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左下方“滨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板块,通过“生活租房补助系统”申报。大中专学历线下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二、大学生购房补助

(责任科室:人才服务室,电话:8197098)

政策内容:对自2022年7月1日起,到我县企业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县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首次到我县自主创办企业(在我县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技工院校预 备技师班毕业生),在惠民落户首次购房(已缴纳契税)的,分别给予34万元(市级30万元、县级4万元)、11万元(市级10万元、县级1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分三年发放到位。

服务对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生。

办理流程: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领人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左下方“滨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板块,通过“购房补助系统”申报,用人单位审核后,按照税收缴纳地提交相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三、一次性求职补贴

(责任科室:人才服务室,电话:8197098)

政策内容: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领取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补贴,已享受过求职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适用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注册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学校负责人员登录信息网“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审核,并通过系统提交。学校审核通过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复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人社厅备案,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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