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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科技局发布征集“创新种子”的通知

来源:日照市创新办2019-11-14 05:02:55

为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营造人人知晓、大众参与的全社会创新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经市创新办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有奖征集“创新种子”活动。

一、“创新种子”的内涵

(一)“创新种子”是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供符合实际的具有创新性的创意、点子、想法、思路或成熟的工作方案,实施路径清晰,可操作性强,能复制、易推广。

(二)“创新种子”原则上应在日照市首次实践,既鼓励原创、唯一、颠覆性创新,又欢迎引进转化吸收再创新。

(三)“创新种子”散落在社会方方面面,时刻都在发生,人人都可创新,作为社会创新的重要举措,“创新种子”将进入“创新苗圃”进行培育孵化,推动由“种子”长成“树苗”,进而打造创新森林,产生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创新种子”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

三、“创新种子”征集范围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创新性工作方案及措施。

(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弘扬“创新、落实”工作主旋律,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创新性工作方案及措施。

(三)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及民生中有关问题的创新性办法措施。

四、“创新种子”筛选培育流程

1.举办“创新种子”筛选入围赛。对征集到的创新项目或线索,市创新办将进行初步筛选,排除科技创新类、软科学类、发明专利类以及无明显创新的常规性工作等项目,对有一定创新性的项目通过“创新种子”入围赛的形式进行进一步筛选。

2.“创新园丁”精准辅导。对经过“创新种子”入围赛或专家审议通过的项目,列为“创新种子”进入“创新苗圃”培育,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选聘或创新办推荐热衷创新、熟悉业务的人员担任“创新园丁”,进行指导培育。“创新种子”项目承担单位和主办单位要主动对接,提出创新设想及思路建议,按照项目化、工程化思路制定实施建议书,确定创新项目建设机构、人员、法人代表,选定创新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外部形势、是否有先例、技术路线或其他创新路线的调查分析,落实筹措资金方案和外部社会建设条件,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创新园丁”要主动参与指导“创新种子”萌芽发育、创新发展等全过程中创新方案或路径的讨论制定等工作,积极宣传创新政策,征集各级对社会创新工作的意见建议,承担好创新工作咨询员责任,提高“创新种子”孵化效率。

3.“创新种子”出圃。通过“创新园丁”指导孵化后的“创新种子”,发育良好、成长迅速,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退出“创新苗圃”培育,进入市社会创新奖候选名单:①创新做法得到国家或省、市领导批示、肯定,适宜在更广范围内生长,愿意与同类或邻近主体开展“创新结对”工作,积极开展协同创新;②达到实施建议书预期效果,总结形成一套独特的创新思路、创新模式或创新体系,具备持续创新能力;③具有典型引路宣传推广价值,对同类别主体创新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五、“创新种子”报送方式及要求

1.微信。关注“日照创新”微信公众号,在线提交提报表。

2.邮箱。发送至市创新办邮箱rzcxb@rz.shandong.cn。

3.信件。请寄日照市济宁路369号人防大厦905室市创新办,邮编276826。

4.报送需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报送时标题请注明“创新种子”征集字样。

5.对提供创新项目或创新线索的,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6.联系电话:8802716,8802719。

附件:“创新种子”征集提报表

市创新办

2019年9月16日


编辑:徐星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