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

来源: 大众日报2025-05-06 09:37:05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的通知》,推动水泥、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提升,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前,力争全省50%的水泥熟料产能、60%的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其他区域力争80%水泥熟料产能、焦化产能完成改造。

  《方案》从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等方面,对企业提出了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要求。有组织排放方面,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焦炉烟囱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氨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8毫克/立方米。无组织排放方面,加强全流程无组织排放控制,采取密闭、封闭等治理措施,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清洁运输方面,水泥、焦化行业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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