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持类

来源: 2026-09-07 10:55:21

东营市2026年促进经济“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政策清单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稳增长系列决策部署,聚焦做足增量、遏制减量、应对变量,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全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力提振工业经济

1.稳定工业企业生产。市财政统筹安排3000万元补助资金,鼓励订单充足的企业春节期间保持稳定生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实施重点行业稳增长行动。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获批原油进口正式配额,为有需求的企业争取更多国内原油供应。开展涉外商事法律指导服务,指导轮胎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推动铜冶炼企业尽快签订铜精矿国际贸易长单,积极争取进口铜精矿“口岸+目的地”联合检验政策落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油地校融合办、市商务局、市贸促会、东营海关)

3.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市级安排2亿元政府投资基金,聚焦“石化、橡胶轮胎、石油装备、有色金属等优势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重点扶持初创期、成长期、创新型企业发展,重点支持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人工智能赋能、产业链延伸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4.开展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市财政统筹安排1亿元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特色化工新材料制造、特色装备零部件加工制造2个细分行业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及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5.加快发展人工智能。适度超前提高智能算力占比,推动东营算力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运营。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攻关项目建设,争取省资金对获批国家级应用中试基地的每个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健全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等机制,2026年在化工、现代农业等领域打造10个以上特色公共数据运营产品。(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6.支持知识产权保护。争取一批省产业规划类、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落实省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扶持政策。对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按照不高于实际投保年度保费60%的标准给予最高40万元补助;对于高价值专利和企业投保目标国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保费补贴比例最高上浮10%、最高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7.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择优对符合条件的中深层地热开采井,每口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支持发展生物天然气发电。鼓励已投运生物天然气发电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对生物天然气发电项目2026-2027年上网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补贴至0.75元,推动畜禽养殖、餐厨、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着力提升服务业能级

9.支持服务业稳运行、优结构。市财政统筹安排1000万元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高成长性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优势服务业企业创建省级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0.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争取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建项目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对现代服务业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1.加快培育服务业优质增量。市级安排5000万元政府投资基金,聚焦软件信息、商务服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人力资源、节能环保、检验检测领域,重点扶持服务业企业优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12.持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继续安排2468万元资金兑现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统筹5000万元资金支持2026年汽车报废及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带动社会消费提质扩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3.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围绕汽车、家电等重点领域,举办新春乐购消费季、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100场以上。统筹用好市级商贸发展资金,支持城市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优化提升,支持引进首店、开展促消费活动、举办消费类展会,促进老字号品牌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4.实施文旅消费提升行动。实施引客入东推广计划,组织参与国际旅游展会。积极争取省旅游发展资金,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4A级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支持县区整合优质文旅资源,打造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推动孙武湖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拓展东营文旅惠民年卡使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5.推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按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兑现购买房屋成交价格0.5%的购房补贴。建立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不少于30%,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现房和多子女家庭购房等公积金贷款上浮额度累加计算,提高实际可贷额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

16.优化“一老一小”服务。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积极培育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每户给予最高2000元补助。加快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托幼一体、医育融合、社区嵌入等多元化、多样化托育机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7.加快农贸市场优化提升。市财政统筹安排2000万元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贸市场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财政局)

18.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市财政统筹安排1000万元补助资金,对全市65个城镇老旧小区24990户的基本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维修改造。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对4层既有住宅加装每部补助8万元、5层既有住宅加装每部补助9万元、6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每部补助10万元,其中预留电梯井住宅加装电梯的补助减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财政局)

三、大力推动科技创新

19.实施科技股权投资计划。市级安排5000万元政府投资基金,聚焦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投向拥有核心技术的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本地转化、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等领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0.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后补助政策,对年度研发投入达到一定额度且实现增长的企业,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财政补助资金实行总额控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1.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对供给方依托科研设施与仪器为使用方提供的科技创新服务发生的费用,给予总额2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2.加快培育技术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对新获批(备案)的院士工作站、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建站补助,根据成果转化成效,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3.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校企面向产业需求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每个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落实省、市、县“鲁科保”科技保险协同联动服务机制,扩大政策受惠面。探索推出本地特色科技保险系列产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努力开拓国际市场

24.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用好市级外贸发展资金,对外贸企业参加国际展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标准体系认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支持。开展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培训,支持外贸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5.鼓励发展跨境电商。用好电商补助资金,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推动传统外贸生产企业转型跨境电商,支持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独立站开拓市场,争取孵化跨境电商企业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6.加快海外仓布局。举办海外仓宣传对接会,帮助有意愿的跨境电商企业链接海外仓优质资源,支持企业在新兴市场等国家和地区自建海外仓或租赁海外仓并取得运营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聚力优化营商环境

27.常态化助企纾困。市级领导同志带队开展“进企业、送政策、解难题”活动,协调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坚持季度企业家恳谈会、走进“企业家会客厅”制度,动态征集并解决企业诉求。持续深化“项目警长”全链条服务保障机制;发挥12345热线、“市长信箱”等作用,落实企业诉求“2110”快速响应、限时办结机制,聚力破解共性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

28.积极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开展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自查自纠、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清理,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环境。强化政策措施清理,推动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定期化动态化。深化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干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29.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爱山东”政务服务网和“爱山东”移动端上线国家确定的“一件事”重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将国家确定的“一件事”重点事项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窗),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30.建立健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兑付机制。深化“鲁惠通”政策兑现直达快享平台应用,实现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常态化运行;强化惠企政策梳理,动态更新调整惠企政策,及时通过平台予以发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31.全方位提供要素支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一季度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50场以上,为企业招工用工提供精准化服务。持续开展“银行行长走进百家企业”、互联网银企洽谈会等活动,保障企业融资需求。优化土地要素配置与供给模式,推动“标准地”供应范围向物流等重点产业用地延伸;对工业、物流产业用地及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类国有建设用地,积极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元化供应方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上政策,未明确起止时限的,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同步制定配套落实措施,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推动直达快享,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定期组织开展政策评估,强化指导服务,及时解决政策落地中的堵点卡点问题,充分释放政策效应,为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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