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民营经济,青岛市发起新攻势,都有哪些实招硬招?

来源:新锐大众·海报新闻2019-07-30 14:15

  我国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进入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巨大、充满机遇,但也遇到不少困难。如何深化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和保障民营企业不断提升实力、做优做强,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非凡之力?

  7月30日,青岛日报刊发《青岛市壮大民营经济攻势作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壮大民营经济攻势的目标任务,全面介绍了四大攻坚战的具体内容。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制定了一系列硬措施。据了解,青岛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15个攻势之一,以作战的形式推动民营经济换道超车,在全国应属首次。

  《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经过四年攻坚,壮大民营经济攻势取得突破性进展,民营经济发展的“头狼方阵”“群狼之势”和“万马奔腾”局面基本形成,民营经济在生产总值、税收、就业、投资等方面的占比和贡献度显著提升。到2022年,争取全市民营企业总量突破83万户,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达到60%,民营经济新增吸纳就业占比达到80%。

  《方案》提出,要打好四场攻坚战: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攻坚战,推动民营经济提质增量攻坚战,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攻坚战,搭建民营经济服务平台攻坚战。

  这四大攻坚战,都有哪些干货?大众日报·新锐大众记者进行了梳理——

  在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方面,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围绕审批提速增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注销和银行开户、税务发票领取、公章刻制、投资项目审批等业务更加便利化。加快建立区域性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保护民营企业创新研发成果。

  在推动民营经济提质增量方面,实施“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市场主体“升级”行动计划、“内招外拓”行动计划、企业扎根”行动计划。到2022年培育高新技术小微企业、创新型高成长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等企业总量合计突破10000家。到2022年力争全市新增20家境内外上市民营企业。

  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方面,进一步抓“资金”、减“税费”、保“土地”、建“队伍”、落“政策”。发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作用,支持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快研究解决“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等土地处置工作,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每年编制发放精简易懂的《政策一本通》。在涉企政策起草、制定、推进、评估、完善、落实的全链条中,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的公职人员,严肃责任追究。

  在搭建民营经济服务平台方面,搭建“双湾计划”平台、“创业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创意青岛”平台和“人才成长”平台,进一步完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机制。对连续三年未受行政处罚的企业,适度控制执法检查频次。在深圳、杭州等地设立青岛民营企业家培训、实习基地,探索在境外先进技术聚集地区建立实训基地或开展培训。

  此外,《意见》对加强考评激励提出了要求:对壮大民营经济攻势推进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将壮大民营经济攻势关键指标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激励。同时,对民营企业合理合法诉求解决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根据核实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约谈或问责。

  民营经济要发展,一个好的营商环境至关重要。在青岛“学深圳、赶深圳”的热潮之下,《意见》的发布,为青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冰山、融资高山、转型火山”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闻多一点】

  青岛市壮大民营经济攻势作战方案(2019—2022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好壮大民营经济攻势,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作战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工作落实年”部署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要求,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地位,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以提振信心为前提,以提质增量为目标,以破解难题为重点,以搭建平台为保障,制定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的政策,有的放矢地加大扶持力度,全力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冰山、融资高山、转型火山”,切实推动我市民营经济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助力青岛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

  经过四年攻坚,壮大民营经济攻势取得突破性进展,民营经济发展的“头狼方阵”“群狼之势”和“万马奔腾”局面基本形成,民营经济在生产总值、税收、就业、投资等方面的占比和贡献度显著提升。到2022年,争取全市民营企业总量突破83万户,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达到60%,民营经济新增吸纳就业占比达到80%。

  二、攻坚计划和任务

  (一)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攻坚战

  1.攻坚目标

  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商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尊重、爱护、支持民营企业的氛围,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

  2.攻坚任务

  (1)大力营造尊商重商社会环境,着力提升民营企业荣誉感。①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牢固树立“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念。②召开企业家大会和民营企业百强发布会,选树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先进典型。③组织“百朵金花耀岛城”专题宣传行动,讲好优秀民营企业家故事,宣传优秀创业创新案例,大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④探索建立民营企业荣誉激励体系,健全企业家及高管、高技术人员荣誉认定、管理和服务机制。

  (2)大力营造“亲”“清”新型政商环境,着力提升民营企业“舒服感”。①深入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和部门与企业家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②完善市、区(市)、街道(镇)领导干部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体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③主动邀请民营企业、协会商会代表参加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充分征求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问题。④建立民营企业参与相关决策制度,在制定涉及民营企业重大利益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作出有关决策前,充分听取民营企业以及协会商会意见。⑤整合完善民营企业投诉受理平台,畅通政民沟通渠道,对民营企业的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受理回应,认真推动解决。

  (3)大力营造“竞争中性”市场环境,着力提升民营企业公平感。①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②依法依规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非禁即入”原则普遍落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③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投标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充足市场空间。④围绕审批提速增效,持续深化“一次办好”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注销和银行开户、税务发票领取、公章刻制、投资项目审批等业务更加便利化。⑤推进环评制度改革,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压缩项目环评审批时限。⑥全面落实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压缩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限。⑦创新监管方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推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的工作制度。⑧发挥市总商会仲裁中心和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开展民营企业法律风险“体检”行动,及时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

  (4)大力营造公正高效法治环境,着力提升民营企业安全感。①坚决保护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企业合法权益。②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立区域性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保护民营企业创新研发成果。③落实涉企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④进一步破解涉企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⑤强化对涉及企业及其经营者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纠正对涉案民营企业违法查封、冻结、扣押等行为,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家合法权益。⑥依法认定政府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发起侵犯合法权益、违法违规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等行政诉讼。⑦坚持依法行政,严禁无执法权的机构和人员到企业检查执法,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责任。⑧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研究出台青岛市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办法,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推动民营经济提质增量攻坚战

  1.攻坚目标

  实施四个“行动计划”,支持企业夯基础、扩规模、快发展,推动存量做强、增量扩容、质量提升、变量激发,切实推动民营企业提质增量、转型升级。

  2.攻坚任务

  (1)实施“十百千万”行动计划。①实施“十强”领军民营企业培育行动。建立年营业收入冲击1000亿、800亿、500亿、300亿、200亿目标的企业培育库,推动10家重点企业进入山东省民营企业1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行列。②实施“百强”骨干民营企业发展行动。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及时了解掌握我市“百强”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投资计划,根据其发展需求合理配置资源,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③实施“千家”高新技术企业升级行动。加大培育力度,强化政策兑现,到2022年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4500家。④实施“万户”创新型企业成长行动。加强示范引领、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发现培育一批“瞪羚”“斑马”“独角兽”等群聚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到2022年培育高新技术小微企业、创新型高成长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等企业总量合计突破10000家。

  (2)实施市场主体“升级”行动计划。①引导扶持“个转企”。在保留企业字号、许可经营证件和办理土地划转等方面继续给予政策支持。②大力推进“小升规”。支持工业、服务业等符合“四上”(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上规模的资质内建筑业)条件的企业“小升规”。到2022年全市“四上”企业总量达到1.2万户。③积极开展“规改股”。进一步推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转型升级能力。到2022年力争全市2000家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改制,200家“四上”企业完成股份公司改制。④大力推动“股上市”。建立股份制公司拟上市民营企业培育库,积极发挥蓝海股权交易中心作用,支持推动骨干民营企业积极通过股权融资、并购重组、债权、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到2022年力争全市新增20家境内外上市民营企业。

  (3)实施“内招外拓”行动计划。①以民营企业专题招商、精准招商和引强选优为重点,突出招引“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行业领军企业和高成长企业,着力加大跟踪服务,推进更多项目落地,不断提升对全市经济的贡献度。②坚持“招产业链”与“产业链招”相结合,加大对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的引进、培育和支持力度。③依托异地商会、域外商会、行业商会、产业链条核心企业,搭建沟通联系平台,建立“双招双引”联络站、服务站,推动“以商招商”。④积极争创国家级“一带一路”(青岛)中小企业合作区,打造我市民营企业“双招双引”重要平台。⑤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内外企业贸易投资合作,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⑥高质量承办第48次APEC中小企业工作组会议,形成以改善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青岛倡议”,打造APEC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中心青岛平台。

  (4)实施“企业扎根”行动计划。①支持总部经济发展。为重点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提供必要的总部、研发和高端制造等相关政策支持,推动优质企业加快成长为区域总部、全国总部和全球总部。②市、区(市)共同支持优质民营企业联合建设总部大厦,加快建设总部集聚区。③建立面向创新型高成长企业的产业及研发用房支持制度,保障创新型高成长企业用房需求。④支持本土民营企业创新经营方式,瞄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积蓄发展动能。⑤全面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探索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首购制度。⑥支持本地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企混改。⑦鼓励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资源,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共建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着力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专业资本集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特色载体。

  (三)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攻坚战

  1.攻坚目标

  把破解发展难题作为壮大民营经济攻势、提升要素支撑的关键环节,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五大重点要素,进一步抓“资金”、减“税费”、保“土地”、建“队伍”、落“政策”,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

  2.攻坚任务

  (1)抓“资金”,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①整合涉企信用信息,建立涉企金融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缩短申贷周期,提高贷款可得性。整合“金企通”和“融资通”平台,实现常态化银企对接,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②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助力打造全球创投风投中心。搭建创投风投机构与高成长民营企业对接平台,推动实现资本与项目对接。③细化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管理,完善授信尽职免责规定,加大对基层机构发放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的激励力度,提高民营企业信贷占比。④发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作用,支持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到2022年,累计实现新增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00亿元以上。⑤用足用好市、区(市)两级转贷引导资金政策,依法为民营企业转贷、续贷提供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抵押以及“政银保”保证保险等融资创新产品。⑥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盘活金融资本,注入优质资产,延伸产业链条。⑦加强项目统筹,用足用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类专项资金,规范优化资金兑现流程,加快兑现进度,充分发挥政策资金效应。

  (2)减“税费”,破解民营企业发展成本高难题。①强化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税收减免政策。②深化增值税改革,认真落实实质性减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③落实好金融机构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④按照中央部署和省要求,实施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⑤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相关政策,大力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确保有关电费降价政策真正惠及终端用户。⑥按照中央部署和省要求,用足用好适当降低企业社保费率、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等各项优惠政策。⑦对经营困难、难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⑧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在欠薪保障金正常运行基础上,研究阶段性调降欠薪保障费征收标准。⑨按照中央部署和省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确保欠款按时“清零”。

  (3)保“土地”,破解民营企业用地支持难题。①加快研究解决“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等土地处置工作,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助推扩大有效投资。②优化产业空间资源配置,实施工业用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全市工业区块线,探索对线内工业用地实施保护。③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改。在符合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建多层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加层增资扩产而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④鼓励工业“上楼”,依据相关规定允许按幢、按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为产业配套型、特色集聚型和创业孵化型民营企业提供充足发展空间。⑤依托场地供需服务对接平台,加强场地信息服务,在线实时提供全市企业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器、众创空间、商务楼宇等场地信息,为民营企业提供场地供需对接、入驻协助服务。⑥推进老旧园区提质升级,鼓励采取先租后让、产权入股、异地置换、厂房联建等方式,推进旧工业区连片升级。争创一批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一批小微企业园、高层工业楼宇示范园区。

  (4)建“队伍”,破解民营企业用工难题和人才引进难题。①深化招才引智,积极吸引青年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全面落实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等人才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②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扩大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给。探索人才住房封闭流转机制,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服务和监管平台,探索建立人才住房先租后买、以租抵购制度。③按照收入水平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的要求,合理调控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切实保障职工基本生活。④着眼企业用工需求,采取专场招聘、专岗招聘等灵活多样形式,加强用工对接服务和对口帮扶劳务协作。⑤针对企业技能人才需求,叠加校企资源、强化校企合作,培养更多符合我市产业链发展的技能型人才。推动落实稳岗补贴制度,稳定就业岗位。⑥支持民营企业发挥股权激励机制作用,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提高企业员工归属感。

  (5)落“政策”,破解知晓度不高和兑现率不够难题。①深入贯彻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结合青岛实际,形成精准化、可落实的具体政策措施。②建立政策落实评价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政策需求和意见。③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及时清理不合时宜的政策措施,与时俱进推进有关政策措施立改废释,更好服务企业发展。④按照管用、实用、有用原则,提取真金白银、解渴管用的政策“干货”,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每年编制发放精简易懂的《政策一本通》。⑤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整合串联政策资源,搭建跨部门的“政策通”平台,及时发布政策、智能查询政策、全面解读政策。⑥为行业协会商会和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金宏网户头,及时发送相关政策文件。⑦运用市场化手段,组建政策宣传服务队,依托民营经济大讲堂、企业家示范培训班、企业家沙龙等,定期邀请行业专家、有关部门就税收、社保、科技、融资等惠企利民政策进行全面宣讲,切实抓好落实。⑧在涉企政策起草、制定、推进、评估、完善、落实的全链条中,推动公职人员担当、作为、讲诚信,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的,严肃责任追究。⑨开展政府购买中介机构法律服务试点,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权益保障服务。

  (四)搭建民营经济服务平台攻坚战

  1.攻坚目标

  把搭建平台作为推动壮大民营经济、服务民营经济的有效载体。通过搭建“双湾计划”平台、“创业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创意青岛”平台和“人才成长”平台,进一步完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机制。

  2.攻坚任务

  (1)搭建“双湾计划”平台,落实“学深圳、赶深圳”要求。①实施“胶州湾对接深圳湾民营中小企业行动计划”,以深圳优质综合性创新平台为依托,搭建两地产业、技术、人才智库和资本资源的交流互通平台。在青岛创建“深圳企业家创业园”,推动两地优势产业与创新成果双向对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②常态化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互访互学和对接服务,帮助我市民营企业开阔视野,对接利用深圳的资本、技术和智力资源。③探索搭建双湾企业家沟通联络平台、成立“青深”青年企业家联盟和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充分学习借鉴深圳民营经济的发展理念、转型路径、环境资源等,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2)搭建“创业创新”平台,推动企业“双创”升级。①提升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完善融资、人才、场地及诉求疏解、业务代办等功能,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②加快民营企业云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数据共享和服务,打造全国一流的民营企业网上综合服务平台。③贯通完善市、区(市)、街道(镇)、产业园区四级民营企业公共服务网络窗口平台,加强工作调度和活动交流,提升全市民营企业信息化服务水平。④推进“企业上云”,发展“互联网+中小企业”,探索鼓励大型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云制造、云销售平台,提供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互联网解决方案。⑤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推进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

  (3)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优质化便利化水平。①持续开展选派服务企业工作队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宣传扶持政策,协助解决困难,助推高质量发展。②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推动会计、律师、资产评估、信息等各方面中介服务质量水平提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咨询、创业辅导、技术支持、投资融资、知识产权、财会税务、法律咨询等服务。③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应用,支持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建立健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对连续三年未受行政处罚的企业,适度控制执法检查频次。④探索建立全市民营经济运行数据监测平台和定期发布制度,为科学决策提供全面、权威、准确的数据参考。⑤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工作部署和产业布局,引导我市骨干民营企业牵头组建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制定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探索建设行业协会商会园区,促进产业横向做宽体量、纵向做长产业链。

  (4)搭建“创意青岛”平台,提供决策参考。①支持民营企业家创新创造,每季度举办“民营经济创意会”。②加强智库建设。甄选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民营企业家,成立青岛市民营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决策咨询“智囊团”作用。③加强民营经济专项课题立项调研,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深入剖析我市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危机应对和侵犯权益典型案例,提出合理建议和工作方案。

  (5)搭建“人才成长”平台,提高企业家素质。①整合民营企业家培训资源,统筹制定培训计划,探索委托知名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着力在市场竞争中打造一支有开拓精神、前瞻眼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队伍。②深化“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工程”,加强教育引导、素质提升、导师帮带、挂职锻炼、基地见习和典型引领,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③在深圳、杭州等地设立青岛民营企业家培训、实习基地,探索在境外先进技术聚集地区建立实训基地或开展培训。④党校(行政学院)或社会主义学院合理安排培训班次,有计划、有重点加强对优秀领军民营企业家的培训工作,着重提升企业家及企业管理人员的科学经营、创新创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综合素质。

  三、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领导同志担任指挥长和队长的壮大民营经济攻势指挥部及攻坚队,具体组织实施作战攻坚任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营经济局,负责统筹协调调度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按时保质完成攻坚任务。

  (二)加强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家以及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借鉴深圳、杭州等先进城市经验,结合青岛实际,研究制定壮大民营经济攻势的专项扶持政策体系。统筹各级各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环节突破。

  (三)加强考评激励。对壮大民营经济攻势推进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将壮大民营经济攻势关键指标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激励。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在壮大民营经济攻势中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

  (四)加强权益保护。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充分发挥司法、执法职能作用,深化对经济新业态的研究,强化刑事、商事保护,坚决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对民营企业合理合法诉求解决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根据核实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约谈或问责。(记者 单青 策划:孙秀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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