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金融多措并举 激活民企创新动能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2018-12-20 11:13

  鲁中网—鲁中晨报12月4日讯(记者 杨博文)今天上午,“金融激活民企创新动能——全国主流媒体看山东”采访团走进淄博,实地采访淄博市金融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据了解,淄博市金融办积极围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持续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截至10月末,全市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158.70亿元,占银行业贷款余额的37.04%,占企业贷款余额的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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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金融信贷资源配置 增强民营经济发展融资保障
 
  鲁中网记者了解到,在政银企合作方面,淄博市金融办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成功举办以“金融+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的淄博市金融活动周,举行了金融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签约仪式,省农行与市政府签署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为淄博市民营企业提供不低于30亿元的融资授信;21家金融机构共向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提供各类融资授信总额达到1399.81亿元,已落实资金762.23亿元,均创历年新高。举办高规格的山东省金融顾问团淄博行活动,部分企业代表与省金融顾问团代表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8家银行与8家企业现场签约金额29.01亿元。召开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会,市人行分别与市工商银行、齐商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签署了67.76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协议,签约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各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有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财政扶持方面,制定出财政金融协同配合相关政策,从融资增信、增量奖励、风险补偿等方面给予奖励和补偿;在应急转贷支持方面,提出支持设立续贷过桥资金池,通过市场化方式为企业提供短期过桥资金,解决续贷难题;在开展“政银保”方面,相关部门出台了“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该业务进行保费补贴、超赔风险补偿及贷款本金损失补偿,使其成为民营企业获得融资的有力工具;在推进“政银担”方面,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支持降低费率、小微企业担保代偿补偿等政策;针对民营企业可抵押资产不足、贷款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拓宽抵质押资产范围,制定《淄博市财产顺位抵(质)押管理办法》,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解除银企双方顾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少担保贷款风险。通过各方协同配合,打出政策措施组合拳,持续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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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提升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水平
 
  一是加快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步伐,帮助参加改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今后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打下基础。市政府被山东省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为“规模企业改制工作优秀单位”。二是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制定出台《淄博市鼓励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政策》,有效降低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的成本,提高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积极性。组织召开全市推动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动员大会,举办赴港上市企业培训活动,并带领部分拟赴港上市企业到港交所进行考察对接。目前,全市共有共有26家上市公司、28只股票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交易,报证监局进行上市辅导的公司8家,在审1家,另有2家企业开展赴港上市工作。“新三板”和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分别达到55家和533家。三是用好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驻地优势,制定《关于支持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发展的意见》、《全市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并到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与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及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等深化合作,做好多层次资本市场联合培育基地建设工作。四是积极落实扶持奖励政策,与财政部门衔接,对上年度完成规模企业改制、齐鲁股交挂牌融资和上市新三板挂牌融资的企业兑现奖补资金3511万元;积极组织申报省级创新发展引导资金中的对接资本市场补助资金,共为59家企业申报补助资金608.4万元,进一步调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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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满足民营企业不同层次的融资需求
 
  全市8家农村信用社全部挂牌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五区三县除中心城区张店区以外全部设立村镇银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工作全面铺开。积极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建设,支持、引导区县政府出资设立或参股、控股融资担保公司。制定《关于支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的意见》,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另有三家合作社递交试点申请待审。推进金融超市服务平台建设,淄博金服超市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入围2017山东十大最具成长力品牌企业。稳妥有序推进权益类和大宗商品类交易市场建设,山东齐鲁农产品交易中心已完成验收并试营运,设立分中心、增加交易品种及完善交易规则情况已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台《淄博市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促进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自2018年4月1日起,对民间融资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实行备案制。全市纳入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交易场所等新型地方金融组织达到75家,初步构建起竞争有序、风险可控、功能完备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
 
  全力优化金融生态 不断改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一是加快担保圈处置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切断风险担保链条,将原优化发展环境构建金融生态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改组为市化解企业金融风险联合办公室,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将债券违约风险、上市公司风险、非法集资等事项一并加入新设机构,统筹协调全市企业金融风险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市重点担保圈风险综合治理陆续完成,已有效化解175户企业、34.34亿元不良贷款,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率压降成效显著,逐步脱离全省重点关注风险区域。二是持续开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从2014年起,全市金融监管部门与政法机关通力合作,四次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制定《淄博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工作流程(试行)》,有力维护了全市信用环境的正常发展。三是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依法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切实维护地区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筑牢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根基
 
  一是强化金融业发展顶层设计,编制《淄博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政银企合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协调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二是完善金融业考核评价,修订完善《淄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年度考核和评价暂行办法》,每年对金融机构进行考核奖励和通报表扬,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三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努力打造淄博金融工作品牌,不断提升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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