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物价局:整治口岸收费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发展网2018-12-20 09:51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周峰、记者尹明波)  今年8月份以来,青岛市物价局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口岸,组织力量投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着力清理规范口岸收费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青岛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盛斌杰表示,相关措施有力强化了进出口各环节收费监管,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整治、降低实体经济发展成本和提高青岛城市综合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明确收费行为标准,为企业经营“立标”。青岛市物价局注重顶层设计,把定规则、立规矩作为规范口岸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抓好、抓实。一是制定行为规则。该局会同市交通、发改、商务、口岸办等部门制定了《青岛市口岸服务价格行为导则》,对包括海港、陆港和空港等各口岸在内的服务经营单位制定了价格行为规则,明确了收费管理方式,提出了“项目实”、“服务实”、“管理实”等“三实”要求,建立了倡导性价格行为、义务性价格行为和禁止性价格行为等分类价格行为规则体系,制定了处罚与惩戒措施,使口岸服务企业准确把握行为“标尺”,明确知晓何可为、何不可为。二是统一公示标准。大力推进口岸收费明码标价和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制定并发布了青岛口岸明码标价和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统一规范、明确了口岸收费明码标价样式、收费目录清单内容和形式,制发了收费目录清单样表,要求各口岸服务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全面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公示、明码标价的各项规定,不得价外加价,不得在清单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发挥行业部门作用,为行业管理“赋责”。口岸收费监管点多、面广,为尽快取得监管实效,青岛市政府组织成立了规范口岸市场秩序专班,建立了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作机制,构建起分工有别、职责清晰的行业管理监管网络,做到行业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分兵把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其中,由交通部门负责推动涉港经营服务有关清费降费,由商务部门负责推动国际货代领域有关清费降费,由财政部门负责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由海关负责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和企业清费降费等等,有效整合各行业、各领域监管力量,大大提高了收费监管效果。对存在乱收费行为的,则由物价部门牵头纠正查处。

       突出重点企业监管,为口岸环境“树典”。青岛市是我国著名口岸城市,口岸服务经营单位数量多,情况复杂,而监管力量一时难以做到全面覆盖。“为此,我们确定首先突出抓好重点企业监管,树立口岸服务收费行为典型,以点带面,先进带后进,推进口岸收费面貌快速转变。”盛斌杰告诉记者,比如,作为口岸龙头企业,青岛港率先实施了“全程物流阳光价格”清单,推动口岸经营市场“明码标价、公开透明”,聚焦场站、船代等物流中间环节调整21项收费,其中取消4项,降低10项,免收7项,着力节省企业物流成本。“青岛国际机场也主动调整物流收费项目,将国际货站地面服务收费26项调整至14项,取消12项,代理企业按新的收费标准重新签订地面服务协议”。

        实施区市两级联动,为全域优化“织网”。加强口岸收费监管,是物价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提出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措施。据盛斌杰介绍,局党组高度重视,整合全市两级物价部门监管力量,实行了统一部署、各有侧重、上下联动、共同实施的收费监管模式,在口岸收费监管战线上织起一张突出重点、全域覆盖、全面优化的价格监管网络。青岛市物价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3个检查组,根据划定的监管领域,同步进入,同步检查,同步规范;区(市)物价部门则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根据全市统一规定的检查范围、检查重点、检查事项,集中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的口岸服务经营单位展开全面排查、检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予以支持配合。

       目前,青岛市物价部门共检查各类口岸经营单位220余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正依法定程序进行立案查处。盛斌杰表示,针对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他们将加强与国家、省沟通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寻求从根源上妥善解决,努力打通降费减负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进出口企业的获得感。

分享

热点推荐

Copyright © www.selectshand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鲁ICP备09023866号-50

承建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大众网

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86-531-89013562    +86-18678817218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86-531-85193668    +86-18678828218

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86-531-89013562    +86-18678817218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

+86-531-85193668    +86-18678828218
selectshandong@shandong.cn

版权所有 © 2022 山东省人民政府 保留一切权利

鲁ICP备09023866号-50

承建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