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须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2022-11-24 14:52

  今后拟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须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记者从山东省工信厅了解到,2022年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已开启,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开设的山东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窗口即可进行申报。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中的一环,指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参照工信部相关文件,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后,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则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

  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复核。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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