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变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代扣方式的公告

来源:2020-12-01 18:24

各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代扣人员:

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济南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由原人社、医保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划转为税务机关征收。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20年6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11月10日起,由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申报、通过浦发银行和工商银行代扣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变更为自行申报,申报方式可参考以下五种方式进行:

一、微信公众号:关注“山东税务”公众号,选择“微信办税”,选择自然人登录,登录后选择首页“社保费”功能,点击“灵活就业”—“自主缴费”:选择或添加缴费人员,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险种及费款所属期,点击“下一步”,按照提示填写正确的缴费基数或选择缴费档次,确认缴款支付。

二、微信小程序: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打开山东税务公众号,在“专题专栏”中选择“社保费缴纳”,“实名认证”后,选择“灵活就业”—“自主缴费”(以下操作流程同上)。

三、支付宝:打开支付宝首页,选择“市民中心”,选择“社保”,选择“灵活就业”—“自主缴费”(以下操作流程同上)。

四、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首页“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自然人登录”,登录后选择“社保费缴纳”,选择“灵活就业”—“灵活就业自主缴费”(以下操作流程同上)。

五、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31-88597971,侯老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 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docx

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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