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支持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开展基金管理服务专项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
为积极开展基金管理服务专项改革创新,推动基金产业在我市聚集发展,撬动社会资本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制定以下政策。[详细]
为积极开展基金管理服务专项改革创新,推动基金产业在我市聚集发展,撬动社会资本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制定以下政策。[详细]
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预算安排等,印发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并组织县市区申报,各政策兑现资金总额不超过当年预算安排,超过预算额度时各项目申报资金按同比例核减。[详细]
烟台高新区2019年7月在烟台市率先出台了《关于支持引进韩资项目加快中韩(烟台)产业园东区发展的政策措施》,该政策措施立足我区实际,针对目前韩国企业的投资特点,因地制宜地从开办资金奖励、办公场所补贴、配套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支持举措。[详细]
鼓励企业实施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按照设备或软件投入,最高奖励1000万元;鼓励引进智能制造龙头企业,经营用房租金扶持每年不超过500万元,经济发展奖励每年最高500万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