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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才资讯
来源:山东省商务厅2021-04-13 10:25:00
根据《山东省国际合作园区认定补助奖励暂行办法》(鲁商字〔2020〕42号),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各市推荐上报的国际合作园区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组织了现场考察,召开专家评审会,经综合审查,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拟认定中韩(日照)国际合作产业园等4家国际合作园区为省级国际合作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反映情况并附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省商务厅开发区处,邮编:250002,电话:0531-89013696。
附件:拟认定省级国际合作园区名单
山东省商务厅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