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招商政策

来源: 东营区投促中心2024-01-15 11:00:00

招商政策: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主要对新引进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高效农业类项目,按照其不同的投资规模,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分别给予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7%不同比例的投资奖励。

二是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奖励。对于须征地建设的工业项目,根据其投资规模,按照土地出让金区级及以下净收益给予不同比例的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最高可给予100%奖励。

三是股权合作或重整重组奖励。区外企业对区内企业实施股权合作或并购重整重组的,达到一定条件之后,一次性奖励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对破产企业实施重整重组的,一次性投资奖励额可达2%。

四是新迁入上市企业奖励。对于注册地和主营业务全部迁入东营区的上市企业,在沪深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

五是实际利用外资奖励。在东营区注册且注册资本金5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额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500万元人民币。

六是社会引荐人奖励。对于引进内资投资项目、外资制造业项目以及上市企业,按照相应固定资产投资额、实际到位外资额等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

招商方向:聚力引进重点产业链项目、“四新”经济和数字经济项目,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制造、化工新材料、绿色精铸等产业链,组建产业链招商组,通过研究产业链招引图谱,形成“组长+区直责任单位+主要承载园区+链主企业”的工作体系,充分调动区内重点企业特别是“链主”企业的招引积极性,以高水平招商引资推动高水平现代化强区建设。

联系我们:东营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0546-820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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