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人才融资扶持

来源:2019-08-02 10:15

1、整合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扶持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领作用,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逐步构建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人才科技发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完善基金管理投资机制,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支持。(市财政局负责。)

2、大力吸纳国内外包括私募股权(含创业)在内的投资机构来菏投资,对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自其获利年度起的3年内,分别按不超过其净收入的2%给予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开辟人才贷款特殊通道,对人才创办企业和项目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等类型的信贷融资。(市财政局负责。)

3、加大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各类人才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各类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人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2年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市人社局负责,市财政局、市人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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