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连发三个政策文件 46条措施扶持人力资源产业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2019-07-19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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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泰安7月19日讯(记者 田阳 见习记者 杨莹)7月19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 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关于实施“泰汶专才”计划 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若干措施》三个政策文件进行了介绍。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三个政策文件围绕加快泰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全面实施“泰汶专才”计划,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和技能人才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作用提出了46条措施,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创新点多、支持力度大,形成了系统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政策体系。三个文件的政策适用范围覆盖到包括驻泰高校、企业等所有用人主体,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相互配套,与人才新政“金十条”等现有的人才政策措施形成了有效互补。

  在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方面,主要从扩大产业聚集规模、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加强产业发展组织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加大对泰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扶持力度,由市域外引进并新注册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地方财力,按照泰安高新区和市级财政实得部分给予一定补贴。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认定工作,对新建成挂牌的,给予20万元奖励。支持引进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于人力资源产业园区新引进和新设立的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根据其行业综合排名、发展前景和规模等因素,给予一定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对新获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人力资源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每年投入不少于20万元用于宣传推介泰安市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品牌和创新项目。鼓励行业创新发展,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举办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研修培训。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人才与企业间的精准对接,每年安排不高于40万元用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的大型人才招聘活动。人力资源机构组织大学生到我市企业实习的,按人头给予补贴;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每年从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安排500万元作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在实施“泰汶专才”计划方面,主要从优化调整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搭建产教联合培养平台、加大引才留才激励力度、加强组织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加强专业设置宏观指导,建立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职业院校专业结构规划方案。实施技工院校名优专业建设工程,在全市建设5个名优专业,每个专业给予20万元补助。畅通校企人才流通渠道,推进在学院设立大师工作室、在企业设立名师工作室,建立区域共享的兼职教师库。对企业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4000—6000元的补贴。推进在校生实习本地化,市属职业院校在校生本地生产性实习率高于60%的,按人头给予院校一次性奖励。实施高学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制度,对新引进并在我市企业初次就业或创业的4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泰安市首次购房的给予购房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泰就业,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首次到市内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6个月。提高紧缺技能人才待遇,对符合泰安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目录并在泰安市企业初次就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按照每人每月400元、800元的标准发放岗位补贴,最长36个月。

  在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方面,主要从建立急需紧缺工种发布制度,抓好重点人群和特殊就业群体的技能培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行动,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优势等方面提出了10条措施。根据产业机构调整、人力资源信息、用工需求等因素,定期发布急需紧缺技能工种目录。制定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服务指导目录,涵盖政府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行动,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学生等在校期间开展“试创业”实践,将其纳入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和扶贫工作重点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依托各类职业院校和企业,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技能大赛省级集训基地。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政府补贴职业项目培训,并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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