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30万!我市发布《威海市产业紧缺人才聚集计划实施办法》

来源:Hi威海客户端 2019-06-28 14:54

近日,我市发布了《威海市产业紧缺人才聚集计划实施办法》。全职引进的产业紧缺人才最高可获工作补贴30万元,柔性引进的产业紧缺人才所在用人单位最高可获引才补助10万元。

产业紧缺人才指的是从我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且符合《关于培育壮大千亿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中产业招商方向,技术能力突出或管理经验丰富,有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占有率的中高级技术、管理人才。

产业紧缺人才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认定工作,每次认定全职引进人才不超过10名,柔性引进人才不超过5名。申报产业紧缺人才的企业须为我市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主营业务范围与我市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相同或相近。

申报全职引进的产业紧缺人才必须首次来威工作在3年以内,且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同时,技术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获得市级以上重点资助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等级;年薪不低于上年度威海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其他具有行业公认较高技艺水平的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管理人才须符合曾在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2年以上,熟悉相关专业领域和国际规则,在现单位担任中高层以上管理职务;年薪不低于上年度威海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其他具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等条件中任一一项。

申报柔性引进的产业紧缺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智力服务合同,且每年累计在威海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具备来威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无争议、无纠纷,或曾在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2年以上,或是其他具有特殊技能、突出贡献的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

紧缺人才项目已纳入“威海英才计划”统筹支持,按照“就高不就低”标准,不重复享受市级其他人才政策。全职引进人才工作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即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分3年拨付给企业,由企业负责发放给本人;柔性引进人才的引才补助将一次性拨付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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