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全面助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来源:2018-08-23 16:52

近日,记者从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了解到,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健康快速发展,我市制定并出台了《贯彻实施方案》。对照山东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条意见,我市出台的实施方案制定十项内容52条具体落实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多评合一、合并评审,推行“多证合一”、网上办理,保障民企与国企享受同等待遇,支持民企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统筹各项产业扶持资金,加大对传统特色产业园区和新经济园区的支持,对每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过300亿元的产业集群每个奖励50万元、100万元。对每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20亿元的新经济园区给予30万元的奖励。

制定实施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从政府“端菜”向群众“点菜”转变;推进核准范围最小化;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除政府核准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外,一律实行备案制。

加快金融改革,建立融资新机制。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以聊城市产业发展基金为依托,采用“母+子基金”的运作模式,撬动社会资本,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重点支持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等,同时,加大直接融资补贴力度、培育民营企业发债主体。

加大财政支持,发展“四新”促“四化”项目。建立“四新”项目库。围绕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结合我市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的实际情况,立足优势,积极论证、谋划一批体现“四新”的大项目、好项目,建立“四新”项目库,形成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接序工作机制,与省级搞好衔接,争取纳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

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主要是推动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对改制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加大改制企业金融支持。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打造“信用聊城”。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共同打造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防机制。

落实降成本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追溯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对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可以追溯享受,追溯享受最长为3年。同时,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查处力度等。

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实施中小企业管理者素质提升工程。依托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量子大学聊城分院及国内知名企业、高校和培训机构,采取巡回大讲堂、高级工商研修和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培训等分类培训方式,全年培训1万人次,市财政将予以补贴。

引导支持企业走出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境外资源、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境外市场、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出口,对民营企业出口增量大和初次取得出口业绩的企业,按每增加1000万美元,市财政给予20万元的奖励。同时,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不受侵犯。□记者 张兴国 通讯员 刘兆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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