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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新闻网2019-04-23 09:52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王德鹏通讯员孟宪红)日前,省工信厅下发《关于组织推荐省级第十五批“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通知各市组织申报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产品在生产、制造、加工、质量把关和降低消耗、成本等方面具有专有、独特的技术或人才。其专有技术表现为产品在同类同型号产品市场上的占有率或卖价,产品市场占有份额须达到前三名,批量卖价最高、质量最好、寿命最长或消耗最低的方能认定为专有技术。企业获得国家专利局受理并授权的实用、发明专利技术每年达到5件,前3年已累计达到15件(其中发明专利超过5项)、且专利技术已在产品中应用。生产技术是省内同行业内独有、独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包括引进后消化吸收的技术。研发中心在企业为独立或单设,具有研发设施、设备仪器和人才,研发成果已通过省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并转化为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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