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凝聚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因子

来源:2019-01-07 16:31

凝聚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因子

——全市法院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威海新闻网12月29日讯 (记者 匙亮)2017年8月4日,重达36000吨的油化船在某船厂成功下水。激起的浪花展示着新公司的活力,同时也宣告着,在我市法院的努力下,这家船舶制造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实现了“凤凰涅槃”。

随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号角在山东大地吹响,市两级法院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以破产重整为工作抓手,为加速落后产能市场出清和新兴产能注入提供强劲动力,相关工作经验也在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部署会上得到推广。

主动出击破中取“立” 凝聚动能强实体

新旧动能转换大潮中,部分企业一时间难以完成产业转型,与“僵尸企业”相比,它们虽然暂时丧失了自我修复发展能力,但发展潜力并未断绝。

如能在第一时间进行破产重整,盘活企业资源,企业就有可能东山再起。全市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可能挽救有发展前景的企业。

荣成某水产集团重整案就是市法院破中取“立”的一个缩影。该公司重整案涉及员工1000多人,债权20多亿元。

荣成市民营企业以海洋经济为主,水产企业很多。荣成法院陆续裁定受理了其19家关联公司重整案,并裁定将上述20家公司合并重整,推出外引内联的重整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发布招募公告,从外部吸引资金、技术、人才,提升经营模式;在本地,联系其他重点企业和有担当的企业,引进资金和先进管理经验。

同时,及时与当地政府加强联动,共同推动管理人与重整方谈判进程、做好职工和债权人思想工作、协商处理职工欠发工资等问题,确保了重整过程顺利有序和职工工资及时、全额清偿,管理人重整方无条件接收全部1162名职工,并签发工资社保费4835万元。

2016年11月30日,荣成法院批准该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及19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由此,企业从破产阴影中走了出来,2017年销售收入4.2亿元,利润4026万元,预计2018年全年销售收入可达7.5亿元。

主动出击,边破边立,才能够最大可能地破除老旧动能的藩篱,找到企业发展的动能因子。在这个过程中,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医治“病企”职能作用,助力扫除落后、过剩产能,为企业重返市场把握资源配置契机。

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11件,其中破产清算案件64件,重整案件47件;审结69件,其中重整案件12件,33家企业获得新生,化解不良资产额85亿元,盘活存量资产额23亿元。清退落后产能,寻求新经济发展,在市两级法院的努力下,人生药业、荣喜集团、宝尔电器等一个个经典案例出现在大众眼前。其中,人生药业重整3年来,销售额由1400万元增加至3亿元,年利税由100万元增加至7500万元,企业资产由负1.3亿元增长至3.6亿元。

注重民生稳大局 积极保护职工利益

职工债权160万元,涉及债权人103家,总债务达到2.5亿元……2017年12月,威海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

为预防、化解矛盾,在受理该破产案件后,环翠区法院快速引导破产管理人进驻企业,全面担负企业日常各项事宜。

将职工工资问题放在优先地位,先后三次组织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会议,开展释法析理等相关工作,积极联系政府及重整方推动筹措资金200万元,春节前夕,部分职工就拿到被拖欠工资和生活费,奠定了企业破产重整的良好社会基础。历经7个多月,公司重整顺利完结,债权清偿方案基本履行完毕,企业迎来了转机。2019年,公司预计生产电芯数量1亿颗,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

提前清偿劳动债权、协调做好职工安置、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现场答疑解惑以消除债权人和职工的疑虑……破产重整过程中,市两级法院妥善处理民生诉求,对职工债权提前清偿,要求整体接收破产财产的企业与职工签订3到5年的劳动合同,并在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制定保护预案依法确认业主优先权,同步解决烂尾楼复工问题,在严格执行破产规范的基础上,依法保护了职工和债权人的利益。

2015年以来,市两级法院共妥善安置职工3000余人,解决再就业1000余人,为加快企业破产重整,加速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坚强保障。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寻找新动能因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商业模式更新,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增多,案件标的额不断增大。其中,既包括一大批畅销产品和驰名商标,也包括威海本地的名牌标识。

2017年,“威海刺参”品牌出现在我市某水产有限公司、某水产商店及浙江某公司的网店之上,但这并未得到商标所有者、市海参产业协会的许可。

经法院审理认为,擅自使用“威海刺参”品牌的某水产公司等被告侵犯了所有者的商标权,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威海刺参”的品牌、网络服务商及消费者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此案也成为我市商标保护的典型案件。

瞄准“藏起来”的新动能,市法院用公正、高效的审判,交出一份漂亮的成绩单,为我市“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烟台某建工有限公司诉山东某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某公司诉某机电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结案标的额均在千万元以上,有效解决了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窘境,平等保护了企业的权益。

今年10月,我市法院与青岛、东营、烟台、潍坊、日照等市法院签订了《关于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的框架协议》,在跨域立案、保全送达、执行协作、巡回审判、服务大局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合力,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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