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 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

来源:财政部2022-05-05 15:10

关于公布 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

农办计财〔202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评审并公示,现对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予以公布,包括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200个农业产业强镇,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统筹组织实施 

  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健全统筹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衔接联动,完善扶持政策,加强用地保障,优化发展环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主体单位,要按照《通知》明确的建设内容以及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评审意见,抓紧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聚焦主导产业,提升建设水平和质量。 

  二、发挥奖补资金使用效益 

  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抓紧制定完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进一步突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公共属性,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具有较强公益性、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对农民带动能力强的环节和领域。要合理控制对企业奖补的规模和比例,明确支持的环节和方式,积极探索把对企业的奖补资金通过折股量化、收益分红等方式让农民直接受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设施投资的补助。要注重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实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市场投资主体和农民合理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三、加强项目管理和跟踪评估 

  省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定期调度资金使用、建设进展等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加强建设成效总结和宣传。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按照工作程序适时开展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建设任务完成进度慢、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进度慢、项目实施效果差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扣减资金直至撤销资格。 

  请有关省份将修改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备案,电子版同步上传至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同时,立足区域自然资源禀赋、农业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聚焦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做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储备工作。 

   

  附件:1.2022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 

  2.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 

  3.2022年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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