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齐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2021-11-06 12:37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1年4月2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赋予了起步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示范、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的新引擎、高水平开放合作的新平台、绿色智慧宜居的新城区的“四个新”定位。随着国家战略的强势赋能、省市一体强力推进,起步区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为进一步增强新区发展优势,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优质产业项目招引力度,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高端产业要素资源集聚,将起步区打造成为产业政策洼地和企业服务高地,起步区管委会组织力量,对辖区企业开展了深入调研,系统梳理、借鉴吸收先进地区优秀经验,结合当前起步区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充分考虑政策对企业的全过程扶持,研究制定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称《若干政策》)

二、政策特点

《若干政策》主要突出四个特点:

一是普惠性适用性强。在注重招大引强的同时,兼顾服务辖区内优质存量企业转型发展需要,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转型发展提升能级,做精做强扩大规模。

二是覆盖企业发展全过程。政策涉及了企业招引落地、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的全过程,并辅以人才及金融要素的支撑,各发展阶段的企业都可享受到政策扶持

三是奖励扶持优厚。在新引进企业落户、投资奖励方面,奖补力度大、范围广;此外,很多奖补都是在省市扶持资金基础上进行额外奖补。

四是注重科技创新。政策中关于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政策共9条,占政策项目近一半,全面助推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主要包括4部分20条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是“加大企业招引力度”,共5条。主要在企业落户补助、投资奖励、高管奖励、用房租赁补助、办公用房购置补助等方面予以奖补支持。

第二部分是“加速优质企业成长”,共4条。主要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规入库企业、快速发展企业、品牌创建企业予以奖补支持。

第三部分是“加快创新生态培育”,共9条。主要在研发机构创建、创新载体建设、技术研发创新、技术合同交易机构发展、技术改造升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标准制定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提质发展等方面予以奖补支持。

第四部分是“加强企业金融赋能”,共2条。主要在企业上市、基金引进和投资等方面予以奖补支持和政策优惠。

近期,管委会有关部门将重点围绕政策落实,通过政府官网、公众号等多种线上渠道,以及政策答疑等线下活动,加强对《若干政策》的广泛宣传与深度解读。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在起步区创新创业、合作共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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