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促进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的通知》解读

来源:山东省商务厅2021-09-10 10:40

       为进一步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商务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全面促进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对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年初,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提振餐饮消费、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弱项、强化政策保障五个方面,提出11项工作措施。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部门通知精神,推动经济供需循环畅通,在深入调研并听取吸纳各方意见基础上,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汽车和家电家居消费升级要求,突出网上消费和农村消费问题短板,强化餐饮消费模式创新,供需两端发力,挖掘和释放内需潜力,为消费需求“松绑”,为经济循环“加油”。

二、主要内容

《通知》围绕汽车消费、家电家具消费、线上消费、餐饮消费、农村消费和政策保障六个方面,提出15项工作措施。

(一)扩大汽车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购置补贴等优惠政策;促进汽车消费升级,鼓励消费者淘汰旧车购买新车,支持举办汽车促销活动;便利二手车交易,支持二手车市场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争取扩大二手车出口试点城市;优化汽车管理服务,打造检测流程最简最优模式,支持加油站发展便民服务,推动建设交通出行消费集聚区。

(二)促进家电家具消费。推动家电家具更新消费,举办“山东家电消费节”,鼓励有条件的市发放家电、家具专项消费券;完善家电家具回收网络,开展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试点,有序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项目建设。

(三)提升线上消费。扩大网络零售,推动省内企业设立网上旗舰店、特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快重点商圈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注册在省外的网上店铺、电商公司回流,力争三年内全省实物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做强电商主体,制定“加快电商平台发展办法”,认定一批“山东省电商发展平台企业”,鼓励平台新零售业态、直播电商基地、物流基地在我省布局。

(四)释放餐饮消费。提升餐饮品质,支持鲁菜传承创新,提升传统名吃、老字号美食制作工艺,打造一批山东小吃特色街区,实施齐鲁餐饮“四名工程”;创新餐饮发展模式,推动餐饮企业“餐饮+电商”合作运营,打造“美食山东”互联网品牌。

(五)推动农村消费。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加强县域商业网点规划,推动示范县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70%行政村,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强乡镇商贸设施建设,实施“乡镇商贸中心建设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支持培育10个示范县(市)。

(六)强化政策保障。落实惠企政策措施,加大对大宗商品经营企业和农村商业设施建设支持;对流通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金融支持,推动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户数实现“两增”,推出针对县乡村物流运输车辆的优惠金融方案。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通知》宣传贯彻工作,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以多重举措挖掘释放山东强大消费市场潜力。


政策文件: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art/2021/6/10/art_106476_10289252.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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