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信厅关于征集《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0年版)》 修订意见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04-08 10:15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强我省新材料产品示范推广应用,完善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政策,拟对《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修订,现征集修订意见。

修订意见包括三类。一是新增。指需在《目录》中增加的新材料产品。新增产品需属于近两年(2020-2021年)间,在品种、规格、性能参数等方面有重大标志性突破,已完成产业化,尚处于市场初期应用阶段,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示范意义较大。二是修改。指现有《目录》中的产品需要修改性能要求或应用领域的。三是删除。指《目录》中已实现规模应用、风险明显降低,已不具备首批次特点的新材料产品,应予以删除的。

修订意见请填写附件意见表,由各市工信局、有关行业协会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省工信厅。

联系人:滕立格

电  话:0531-51782619

邮  箱:xclcyc@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意见表.xls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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