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公示

来源:2020-12-28 16:23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关于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45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要求,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开发办按照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确定办法,在市级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全省11个自愿申报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县(市)进行了竞争性评审答辩,并参考第三方机构提供的2020年1-10月各县(市)网络零售额、电商企业和网商数量等指标以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等,得出综合评审结果,依次是:栖霞市、高密市、曲阜市、冠县、兰陵县、诸城市、莒县、邹平市、平阴县、嘉祥县、齐河县。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与我们联系。

山东省商务厅联系电话:89013838

山东省财政厅联系电话:82669593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联系电话:51776451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

2020年12月16日


分享

热点推荐

Copyright © www.selectshand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鲁ICP备09023866号-50

承建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大众网

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86-531-89013562    +86-18678817218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86-531-85193668    +86-18678828218

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86-531-89013562    +86-18678817218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

+86-531-85193668    +86-18678828218
selectshandong@shandong.cn

版权所有 © 2022 山东省人民政府 保留一切权利

鲁ICP备09023866号-50

承建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