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

来源:2020-06-11 15:40

威海综合保税区是威海地区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区域,是全市重点打造的服务全市的特殊功能区,具备集聚商贸物流、跨境电商资源等优势条件。

税收优惠政策

基建物资、设备、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境内(指境内区外,下同)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报验状态征税(经批准或授权的除外)。

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贸易管制政策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外,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等

保税监管政策

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进口货物入区保税

区内企业之间保税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外汇政策

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自贸区复制推广政策

货物分类监管

集中汇总纳税制度

货物预检验

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中的21项创新政策,适合我区政策已全部落地,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等“五大中心”。

对新到封关区内开展业务企业,本年度新增进出口额每达到100 万美元,对企业经营者奖励1 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 万元;

对一般贸易进出口额5000 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实施奖励;

对本区域年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5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以企业自运营之日起前3年形成的地方级贡献部分为参照,按80%的比例给予扶持资金;对本区域年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以企业自运营之日起前5年形成的地方级贡献部分为参照,按80%的比例给予扶持资金。

租用仓库、办公室、展示交易中心的,达到相应标准,给予租金前两年免费、第3-5年租金减半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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