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关于做好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商务厅2020-05-11 10:24

各市商务局,各隶属海关:

2020年2月1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2号),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在一定期限内不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据查询,本次列入市场化采购排除清单的商品主要为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农产品等,共包含8999项10位商品编码,涉及我省进口291.3亿元,涉及企业3094家。

为帮助企业做好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省商务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梳理了2018年7月6日以来我省自美进口清单商品的企业名单(企业名单随后发送),制定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南》(见附件)。请各市商务局、各隶属海关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宣传引导,通知辖区内企业及时做好市场化排除申请,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确保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为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外贸增长贡献力量。

省商务厅联系人:郭颖颖0531-89013546

青岛海关联系人:陈苍虬 0532-82955539

济南海关联系人:吕宏亮 0532-68696097


附件:

1、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南.docx

2、可申请排除商品清单.pdf

山东省商务厅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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